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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学院介绍
学院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 1956年更名为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成为当时全省仅有的四所普通高等学校之一,195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江西教育学院。“文革” 期间学院被合并,1979年7月恢复独立办学。复办初期,在艰苦条件下,学院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引起了国家教育部的高度关注,教育部因此决定在我院召开全国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形成的《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由国务院转发为国发(1982)130号文件,对全国教育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办学之初,学院以服务基础教育为宗旨,主要承担师训干训和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办学任务。 1980年,学院开通普通高等教育,从此走上了一条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道路。1999年以来,学院以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现已形成以普高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特色的办学格局。
报名、入学须知
报名对象:普通高考生、中专生、技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有志青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录取方式:学生报名后,经院自考招生办何时,参加高考分数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开学报到:
缴费:按学年收费,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学杂费。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4500元/年(艺术类5000元/年),住宿费:500-1000元/年,其他费用:体检50元、军训(含服装费)80元。
毕业待遇
学生学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江西教育学院和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署印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
就业
毕业生就业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学校培育的人才以“基础厚、能力强、后劲足、素质高”而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知道中心,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特长推荐就业。学校广开渠道,先后在全国部分发达城市的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了可靠的就业保障